一、取保候审到期案子没结成怎么办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司法机构应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做出对应的处理方案。通常情况下,若该案情仍然需要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流程或审判程序,那么有可能会改变先前采用的强制手段,例如将其改为监视居住等方式。
然而,倘若案件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或者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那么司法机构便应该考虑撤销此案,或者对嫌疑人不予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有什么手续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严谨程序说明如下:
首先,申请人必须向司法职能部门递交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文书;
其次,司法机构在收到申请文本之后将进行认真严密的审理与审核,对于符合取保候审适用范围内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并且,会在通知书中明确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足额保证金;
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执行取保候审之职责。
1.取保候审申请的办理要求。
对于已经处于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来说,他们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已经遭受了逮捕的,那么他们所聘请的律师就可以行使申请取保候审的权限。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中,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方式进行。
2.取保候审批准的决定过程。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经过审查后,需要在七个工作日以内给出明确的答复,以表明是否同意申请取保候审。
另外,如果案件情况特殊且必要的话,司法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对是否应该取保候审做出决策。
3.取保候审的执行程序。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都将由公安机关来负责完成。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正式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令他们签字或加盖印章,以此宣告他们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规范提醒,并告知他们在这一期间内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没收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金被国家执法机构予以没收往往是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发生: 被申请获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未能遵守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该类措施实施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授权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但并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执行此项措施的国家执法机构进行汇报;在接到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人的陈述进行干扰;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通等行为。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以上违规行为,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国家执法机构将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取保候审到期未结案时,司法机构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处理。若需进一步侦查、起诉或审判,可能调整强制措施,如改监视居住。若证据不足或不符合刑事责任条件,应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