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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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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6 · 1446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通常给到18岁。但是,如果16到18岁的孩子能自己挣钱,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标准,那父母可以酌情报停支付。孩子成年后,如果还在上学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父母还是有抚养义务,要继续给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为止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为止

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时止。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并且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且最终所达到的生活水准符合当地的平均标准,那么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另外,倘若子女在成年之后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或者由于失去、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状态,那么父母依然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

在离婚过程中,若欲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首先,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

其次,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未尽到应有的养育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情况,抑或是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给子女带来了显着的心理及身体健康上的不良影响;

第三点是,年满八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亦有足够的监护能力;

最后,如果还有其他合理且充分的理由也可作为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离异后,子女抚养费通常支付至18岁。但16至18岁子女若能自给自足,生活达当地平均标准,父母可酌停支付。成年后若子女仍在校学习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立,父母仍有抚养义务,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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