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没钱赔怎么办
在遇到商标侵权且侵权方无力支付赔偿款的情况下,首先应该努力寻求与商标权人进行和解,探讨能否达成延迟赔偿或者其他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在法院执行赔偿判决的过程中,会对侵权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其中包括固定资产、银行存款以及收入来源等方面。若经查证,侵权方确实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可能会采取暂时中止执行的措施,待侵权方具备相应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此外,侵权方还很可能面临声誉、信任度严重受损的局面,如被列为不守信用被执行人黑名单,受到严格的消费行为限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商标侵权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
若在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中,侵权方因经济能力所限无法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即便经由法院判定后仍需依法履行赔偿责任,但权利受损方仍可选择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即便此时侵权人暂无执行财产,亦可等待其日后重新具备相关经济条件时再次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对于不能承受高额赔偿费用的侵权者而言,他们可以尝试与受害方进行友好协商,表达诚挚歉意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若受害方愿意接受减损赔偿,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从而有可能降低实际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没有盈利金怎么判
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及其惩处标准,决非仅限于是否存在利润的获取与否。在特定情形下,尽管并无经济上的利润可言,但仍将有可能受到相关法律的裁决与制裁。具体而言,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往往会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如侵权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对商标权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者的主观故意等等。倘若侵权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会被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若侵权行为的情节较为恶劣,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例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并未产生任何经济利益,亦有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严厉惩罚,并且还须缴纳罚金。总的来说,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判罚,乃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评估的复杂过程,绝非仅凭有无盈利这一单一指标便能轻易作出判断。
遇商标侵权且侵权方无力赔偿,应先与商标权人协商和解,考虑延迟赔偿等方案。法院执行赔偿判决时,会全面调查侵权方财务状况。若侵权方无财产可执行,法院或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后恢复。此外,侵权方可能面临声誉、信任度受损,如被列入黑名单,受消费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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