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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拘留是当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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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7 · 1674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通常是从被拘留人进入拘留所开始计算时间的,拘留期限一般是以天为单位来计算的。不过,根据公安部《对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入所当日不算拘留期限,从次日开始计算第一天。所以,执行拘留的时候不一定非得在当日进行。
派出所拘留是当天吗

一、派出所拘留是当天吗

事实上,首次入住之日并不算在内,而从次日起便视为第一天。

依据公安部于公元2000年8月21日时发布的那份公安部《对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编号:公复字[2000]8号)文件,我们对此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理解和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中所述,“受到拘留惩罚的个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前往指定的拘留所进行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从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排队进入拘留所的时候开始计时。而治安拘留的期限则是以天为基本单位来计算,因此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亦应以同样的度量衡来衡量。

然而,由于入所当日通常并未计入此类计算之中,故需将其排除在外,而将次日作为第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二、派出所拘留48小时是什么问题

通常情况下,被扣留48小时的行为本质上是传唤而并非拘留。

实际上,拘留24或48小时这一情况并未涉及真正意义上的拘留,其真实含义其实为传唤。

在公安机关采取拘留行动时,务必出示拘留证以示公正。

在发生刑事案件之后,被扣留人员需在24小时内被送至公安局的看守所进行拘押。

然而,若涉及异地执行拘留,则需要在抵达管辖地之后的24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送入看守所。

此外,除了无法及时通知或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而通知有碍于侦查外,所有的扣留情况都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警方也应及时向被扣留人员的家属传达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但如经检察院核准可对其提请批捕,若发现不符合批捕条件,便可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方式来掌控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派出所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在派出所拘留期间,家属能否获准前来探访往往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的情况下,若被处罚人所遭受的拘留属于行政性质,那么家属便可依照预定的时间与流程前去探访。然而,如果该拘留行为属于刑事类别,家属通常无法前往探望,这是因为刑事拘留是一项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可能会引发刑事诉讼。在此类情况下,由于案件正处于调查阶段,为了避免出现了干扰办案、违反保密原则以及诱发串供等不良后果,因此鲜有可能允许家属现场进行探访。但是,家属仍然可以通过聘请律师的方式,以获取关于嫌疑人的最新信息,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至于具体的探访事宜,则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来加以明确。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通常从被拘留人进入拘留所时开始计时,拘留期限以天为单位计算。但根据公安部《对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入所当日不计入拘留期限,从次日起算第一天。因此,执行拘留并非必须在当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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