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之间能拘留么
通常情况下,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拘押者无需继续承受牢狱之灾;
然而,倘若被确立为取保候审对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出现自残倾向、有意逃避司法程序或试图销毁关键证据等行为,亦或是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警方发现其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有待进行刑事追责,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拘留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中,并不会留下案底。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物理受到人民法院判处有罪,或是面临了应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境时,亦或者预计可能将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后仍不能排除其对社会产生危险性时,相关部门才会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之前还要提审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确实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的可能性。然而,这种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核实事件的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证据,或者深入地掌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模式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等。值得明确强调的是,虽然提审本身属于刑事诉讼流程中的常规步骤,但绝不意味着被怀疑人已经认定有罪,更不能因此推断出整个事件的发展将会变得不顺利。在此前提下,犯罪嫌疑人身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随时待命接受召唤,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各项相关调查工作。此外,我们必须意识到,提审的启动与否,其次数与时间的长短安排,往往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事件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进展状况等等。
通常情况下,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拘押者无需继续承受牢狱之灾;然而,倘若被确立为取保候审对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出现自残倾向、有意逃避司法程序或试图销毁关键证据等行为,亦或是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警方发现其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有待进行刑事追责,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拘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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