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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怎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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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0 · 1621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强制措施开始计算时间。通常来说,被拘留者会在24小时内收到拘留原因及关押地点的通知。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至4天。如果是流动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违法情况,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0天。
刑事拘留时间怎么起算

一、刑事拘留时间怎么起算

刑事拘留的执行时间自公安机关向涉嫌犯罪人员发布刑事拘留证并实施相应强制措施之日起算起。

在一般的情况下,落入拘留之网的犯罪者,在拘留发生约莫24小时之后,他们便会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关于其被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其目前关押处所的通知。

进一步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长普遍设定为3日内,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它可以获得1~4天的延长;

倘若涉及流动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拘留期限则有可能延长至最多30天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时间都有什么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当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核与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需在7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批程序,公安机关得以继续深入调查,期间共有两个月的时间。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构成严重犯罪嫌疑的人士,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提请审查允许的时间延长至30日。

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环节上,如果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往往会采取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仅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刑事处罚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时间是怎么算起的

关于刑事拘留期的起算日期一般来说是从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的当时即刻开始计算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于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首次讯问。同时,若在公安机关认为不应继续进行拘留情况下,则应及时对相关人员予以释放,并为被释放者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值得提醒的是,刑事拘留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性法律程序,而并非处罚性的惩戒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得以按正常流程和节奏完成。如需获取更为详细准确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专业意见与指导。

刑事拘留自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强制措施起计时。通常,被拘留者约24小时后会收到拘留原因及关押地点的通知。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动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违法,拘留期可延长至最多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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