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阶段算不算缓刑
在取保候审的阶段内,并不意味着已经被判缓刑。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必须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确保他们不会躲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会责令这些人员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还会向他们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潜逃,同时也可以降低对他们的人身自由限制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人身自由限制。而缓刑则是指对于那些触犯了刑法,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进行定罪宣判,但是暂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用于防止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司法程序,通过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其随时到案。它不等同于缓刑,后者是对已定罪者暂缓执行刑罚。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开庭吗
答案并非绝对固定。
若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具备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必要,便将启动相应程序包括提起公诉、组织法庭审理以及最终做出裁决。
依据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
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若经审查发现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给予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依照法律规定即时撤回或修正。
若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发现涉案人员并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那么刑事拘留将会被解除,继而无需启动审判阶段的相关工作。
因此,当案件无需由检察院提出公诉,亦或是公安机关因案情疑点重重,缺乏充分证据而撤回侦查时,审理环节自然也随之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开庭会提前几天通知
按照正常程序,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开庭的通知时间通常会适当提前几天进行公布。具体而言,法院将会把审判的时间以及场地等相关信息通报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提前告知的时长可能因事例本身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多重因素而有所浮动。值得一提的是,倘若被告人处于难以联络的状态,又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通知的时间势必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此期间,被宣布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时刻保证联系渠道畅通无阻,关注事例的最新动态,严格遵守关于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从而确保能够准时出席庭审。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间遇到任何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或您的辩护律师取得联系并进行深入探讨。
取保候审是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用于防止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司法程序,通过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其随时到案。它不等同于缓刑,后者是对已定罪者暂缓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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