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对于集资诈骗罪,该犯罪指的是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运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在实践中达到犯罪数额标准的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包含多个方面:首先,作为犯罪主体的行为者既可以是个体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集体。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内心深处渴望通过非法手段占有集资款项。
再次,从犯罪客体角度分析,集资诈骗罪所侵害的是复杂的客体,既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同时也涉及到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权威性。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犯罪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犯罪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如果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是全部财产的没收。
另外,若单位犯有上述罪行,还需对单位处以罚金处理,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相应责任人按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且达数额标准的行为。构成要素有: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主观上故意且欲非法占有;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客观上实施了欺骗性非法集资且数额达标。依刑法,此类行为视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及罚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及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单位犯罪则罚单位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如何区分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两种犯罪所采行的欺骗行为形式大相径庭。
前者通常以大规模且公开的方式进行,后者则更倾向于挑选相对较窄的范围并针对特定的个人或者团体展开诈骗。
换言之,前述第一种罪名侵犯了国家金融监管制度及个人与公有财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面,后者主要危害到的是公有财产的所有权。
两者在上报案件标准以及具体被害对象上都存在着明显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怎么判
在集资诈骗罪中,对于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形,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基准: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剥夺其财产权,罚金的数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不等。需要注意的是,“数额较大”这一概念通常用于描述个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时,涉案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而当单位涉及此类诈骗罪行时,涉案金额则需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方可判定为“数额较大”。然而,必须明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不仅仅受到犯罪金额大小的制约和影响,还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特征、认罪悔罪表现以及是否积极退还所骗取款项等多种因素。如果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立下重大功劳,或者主动将诈骗所得予以部分甚至全额返还受害者,那么这将会对其刑罚判决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倘若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极其恶劣,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结果,那么他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且达数额标准的行为。构成要素有: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主观上故意且欲非法占有;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客观上实施了欺骗性非法集资且数额达标。依刑法,此类行为视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及罚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及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单位犯罪则罚单位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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