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定会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与判决缓期执行并非必然存在因果联系。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而缓期执行则属于实质性的刑法执行方法之一。
取保候审仅仅代表相关犯罪嫌疑人间或是被告人达到了特定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留或者可以独立应用于某种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处罚,而采取取保候审又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等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就注定了最终的定罪量刑局面。
判断是否应判定缓期执行还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特征、情节轻重、社会危害影响的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过自新表现等诸多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一般要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担保人之资格条件:
首先,担保人应无牵涉于本案件之中的利益;
其次,担保人的人身自由并未遭受任何形式的限制,且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
第三,要求担保人拥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在被担保人所居之处拥有本人常驻生活所需之居所以及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最后,要求担保人须达到法定年纪,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担保人施加适当的影响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的人比主犯轻多少
取保候审系一项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员实行的刑事诉讼法上的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是对犯罪嫌疑人严重罪行准确评判的最终结果。尽管如此,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可以认为取保候审的实施其实质上预示着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而言,其严重程度可能相对较低,同时也意味着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也相应地较小。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受到取保候审的限制,并不能直接用来判断他们与主谋之间的罪责轻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犯罪的动机、手段、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而主谋则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到主导作用的犯罪分子,相比于其他普通参与者,他们在整体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应当受到的惩罚往往会更为严重。然而,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者共同犯罪者的具体罪责轻重,必须依据每个事件独特的事实情况,以及经过严格法律程序论证的各项量刑标准和强有力的证据进行严谨细致的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与缓期执行无必然因果关系。它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缓期执行是刑法执行方法。取保候审只说明嫌疑人满足一定条件,不意味着预定了判决结果。缓期执行的判定,还需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影响及嫌疑人悔改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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