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了轻微伤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倘若阁下对于因被机动车撞击而产生的轻微伤害之补偿准则持有不认同的观点,您首先应当与肇事方或者该方的保险机构进行商议并开展必要的沟通交流,争取寻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了细致的磋商仍未能达到共识,您可寻求相关的调停团体为之主持公正,例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这样专业的组织。
若调节工作亦未取得预期效果,您享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程序中,您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赔偿请求,如医疗费用收据、误工证明等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
1.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或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其就医产生的必须开支即为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方当事人承担诊疗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2.本条规定所指的医疗费用,不仅包括诸如挂号费、体检费、化验费、手术治疗费以及心理治疗费用等医疗人伤所需的各类实质性费用,也涵盖了住院间所产生的例如膳食费、住宿费以及治疗设备添置费用等间接费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
民事赔偿费用中含有以下几个层面的费用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用(包括后期治疗所C需费用在内);
其次,如受害者确有误工损失,应向责任人主张工资补偿;
再次,如果受害者需要他人协助照看生活需要人员,亦可要求进行护理赔偿;
此外,根据受害者残疾等级的不同还可以申请伤残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补给等等。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缴费凭证,结合病例报告及诊疗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来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三、被车撞了轻伤没住院怎么谈赔偿营养费
当被机动车撞击而导致轻微伤害,且并未进入医院接受治疗之际,在讨论索赔营养费用时,首先务必明确责任归属。一般而言,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来确认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比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营养费用的赔偿并不具备强制性,需要结合受伤情况对营养摄入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评估。您有必要搜集与此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医生在医嘱中提出的增强营养方面的建议。在就此进行赔偿协商的过程中,您可以参照本地居民的生活水准以及同类损伤的一般性赔偿准则作为参考依据。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营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并无固定标准,需要由双方共同商定。因此,我们建议您以冷静、理智的态度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交警部门的协助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对机动车撞伤赔偿标准有异议,建议先与肇事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力求共识。协商不成,可申请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机构调解。调解未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需提供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支持赔偿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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