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退赔吗
取保候审的决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并未暗示必须进行退赔相应款项,然而,在许多涉及其经济活动的犯罪或者是在造福损失的情况中,倘若犯罪嫌疑者表现出主动退还赃款的姿态,往往被视作其拥有诚挚认罪的意愿以及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的态度,这对于案情的推进及后期处理有可能带来正面的效果。
至于是否需要进行退赔这个问题,决定权主要还是在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例如,假设在某个诈骗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了他人财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就应该依法向受害人返还所骗取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会被收监吗?
关于取保候审与法庭审理之间是否存在收监问题,需要明确指出以下各点:
1.所谓收监措施,通常专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判定有罪且必须服刑的被告人,由负责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接获由人民法院签发的关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的执行通知书以及判决文书后,需在一个月内将该罪犯移交至监狱开始执行相应的刑罚。
2.然而,在开庭之前,还未经过审判程序并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均不具备收监的资格。
换言之,只有在确认被告人已经确认为罪犯并且需要服刑的情况下,才会启动收监流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手续应该谁拿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或者辩护律师向执法机关提出申请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方提出符合特定条件的取保候审请求后,执法机关有权对其进行严密而公正的审查。一旦申请得以满足取保候审的资质和要求,执法机关即有权利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按照相应规定支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便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完成。在公安机关进行全面侦查期间,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进行细致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权则属检察院;至于在法院审理事件的关键阶段,决定权自然落到了法院手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策机构会综合考虑到事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以确保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公正且合理的。
取保候审大多不意味着必须退赔。但涉经济犯罪或造成损失时,主动退赃款视为认罪配合,对案件有正面效果。是否退赔取决于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如诈骗案应依法向受害人返还所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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