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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15天检察院会介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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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3 · 1510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期间检察院是否介入,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案件复杂,需要深入审查犯罪证据,检察院可能会介入。但如果案件简单,案情清楚,检察院可能就不需要介入了。
刑事拘留15天检察院会介入吗

一、刑事拘留15天检察院会介入吗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会有检察院加入,须视具体案情而定。

通常而言,若案件错综复杂并蕴含着对犯罪证据的深入审查之必要性,那么检察院将很有可能介入。

然而,若是构成简单且案情明晰明确的案件,检察院在此阶段可能并无必要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15天不放人意味着啥

若刑事拘留期满15仍未释放被拘留者,则表明该名人士可能系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安部门将已被拘留的人员确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请求。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可延展至四日。

尤其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恶劣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日期更可相应地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期间,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所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相比之下,一般类别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即便已经经历过人民检察院的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最长也只得拘留两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14天叫家属去做担保有用吗

被刑事拘留的人若拘留期限长达14日,家属前往办理担保事项或能产生某种效用,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形而定。在实践中,担保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告能够在保释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关于是否准许保释,最终的裁决权属于司法机构,他们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罪名属性、违法情节、被告者所构成的社会危害性等等因素进行严谨评估和考量。因此,家属可以向受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申请,并尽可能地提供有力的担保材料。但是,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司法部门手中。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会有检察院加入,须视具体案情而定。通常而言,若案件错综复杂并蕴含着对犯罪证据的深入审查之必要性,那么检察院将很有可能介入。然而,若是构成简单且案情明晰明确的案件,检察院在此阶段可能并无必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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