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时间通知家人
取保候审的裁定一经发出,通常情况下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关当事人及其家属处。
此项举措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宗旨在于在不对涉嫌违法者或被告采取关押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畅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
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重新触犯法律时,公安机关将对此类情形进行再次审查和评估,其后可能采取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措施,并且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指控其犯罪行为。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通常会予以批准逮捕申请,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失去重新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机会。
另外,如果此类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那么法院将会对其前后两次案件合并审判,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从严制裁,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结束案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能视作事例的终结。取保候审制度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执法机构仍然有权力继续对事例展开调查,审查是否提起诉讼以及进行审判等程序。如果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临近之际,侦查机关已经完成了对事例事实的查清工作,且确定当事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他们便会把此案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随后,检察官经过深入研究之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院作出最后的裁判之后,该事例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但是,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未能查清犯罪事实或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情节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他们将会撤销此案,从而使事例告一段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结束和事例的终结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同步关系。
取保候审的裁定一经发出,通常情况下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关当事人及其家属处。此项举措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宗旨在于在不对涉嫌违法者或被告采取关押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畅推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