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求什么
首先,符合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1)有犯罪前科或者其他依法认定为犯罪分子:(2)有认罪悔过表现和得到法律认可的悔罪证据;
(3)没有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
(4)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威胁。
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他们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任何危险,那么,也就满足了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任何危险,那么,也同样满足了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已经到期,但案件还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也同样满足了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符合有犯罪前科等情况的嫌疑人可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安全即满足条件。患严重疾病等且不危害社会安全的嫌疑人、被告人也满足。在押人员羁押到期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的也满足条件。
二、取保候审还会逮捕的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并不必然会再度被拘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取保期间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活动,或是最终被判定犯有实际犯罪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逮捕并被押回监狱服役的情况。
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并非是保障当事人在缴纳保证金或满足其他条件之下可以免受追究责任或必定能够获得缓刑判决的保证。
实际上,在关于刑罚裁决之前,只要当事人没有继续对社会造成威胁,通常为避免对其人身自由造成进一步限制,故而一般都会予以不会再次羁押。
当然,如若最后法庭判处了实刑,那么当事人仍需无条件地履行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保证金如何处置的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发生违法行为,对于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涉案人员,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实施逮捕行动。在决定没收保证金时,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公安机关应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公开宣读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要求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如犯罪嫌疑人处于潜逃状态,则应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公布此项决定,并请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保证金在被依法没收之后,将会上缴至国家财政部门。
符合有犯罪前科等情况的嫌疑人可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安全即满足条件。患严重疾病等且不危害社会安全的嫌疑人、被告人也满足。在押人员羁押到期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的也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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