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又被召回了吗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涉案人员出现了有违相关规定抑或是新发现了具备刑事立案条件的犯罪证据等种种意外状况,他们极有可能将面临警方的强制收监拘禁。
例如,他们若蓄意犯下新的罪行或试图以自杀与逃亡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那么他们就会被警方召回并重新投入到更为严格的监管与审查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花多少钱
1.刑诉法规定,保证金的初始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判定机构需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潜在威胁程度、案情之严重性以及二者的经济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后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额度。
3.根据制度要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县级或以上级别执行机关进行统一代收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后又被管制怎么办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管制实际上是司法裁判中所处罚的一种刑法类别。因此,倘若有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违法行为被判处管制,那就说明该案已历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且最终裁决被告人存在犯罪事实。管制形式的刑事处罚并不需要将犯人收监,但是会对其部分行动自由加以限制,通过社区矫正等方式实现法制化监管。在这个特定环境中,受管制者须严格遵从有关管制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及示威自由权,必须依照执行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日常活动状况等等。与此同时,执行机构也会对受管制者的实际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若发现其违反管制规定,那么可能会招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涉案人员出现了有违相关规定抑或是新发现了具备刑事立案条件的犯罪证据等种种意外状况,他们极有可能将面临警方的强制收监拘禁。例如,他们若蓄意犯下新的罪行或试图以自杀与逃亡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那么他们就会被警方召回并重新投入到更为严格的监管与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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