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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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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5 · 1179人看过
导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身份证明、原合同、解除通知或协议、工作交接凭证、工资结算单等材料。这些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解除原因和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提供员工违规的相关证据;如果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阐述解除的缘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提交如下资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原始的劳动合同原件、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或协议文本、与工作交接有关的相关凭证、以及全部应付工资的结算清单等等。

若乃用人单位方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可能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而在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详细阐述解除的缘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总而言之,具体所需提交的资料将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方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时候给

1.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而言,员工在辞去职务之际,工资、押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都需要一并进行结算。这个过程中,企业不可以任何形式随意对这些款项予以扣留或减少。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当劳动关系双方经过合法途径解除了或终止了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时,雇主有义务在此刻就将所有的劳动者工资全部结清,不得拖延。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约之时或终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员工正式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应该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完成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的转移手续。同时,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双方曾经达成的契约,准时办理好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有必要向劳动者偿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应该在工作交接完全完毕后才支付这笔款子。此外,用人单位对于之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要保管两年时间以供备查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最高年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原则上不可超过十二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劳动者每月报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处的直辖市或设有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在此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上限仍为十二年。值得关注的是,若劳动者每月报酬并未超出上述标准,那么经济补偿金将不受十二年期限的局限性,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每年一次,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来执行向劳动者支付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身份证明、原合同、解除通知或协议、工作交接凭证、工资结算单等。单位解除可能要证明员工违规等,员工解除可能要阐述缘由和交证据。具体资料因解除原因和方式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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