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立案之前可以询问证人吗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在正式立案追诉之前,即便是尚未启动诉讼程序期间,相关人员依然有权依法调查本案的关键证人,以便深入了解案情真相,为最终决定是否立案提供有力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阶段进行的证人询问程序相较于立案之后的正式调查环节,其严谨性和规范性可能略显不足。
因此,在立案前对证人展开询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力求所获得的证词具备高度的可信度与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与要求】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个别询问原则】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的吗
刑事案件立案了以后,就不太能自己把它给撤掉了哦,只有那种可以自己告状的案件,或者警察认为这个案件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话,那才能撤案:
首先就是这个事情其实挺小的,没什么大问题,警方觉得不构成犯罪;
其次就是这个人犯的错误,已经超過法定可以追查他的時限了;
再有就是特赦令赦免了他的刑罚;
然后如果这个犯罪行为,本来应该通过法院来判决,但是你没有跟法院说这件事,或者你又撤回起诉了,也没办法;
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死了,那么这个案子就自然结束了;
最后也是最特殊的情况就是,根据法律,这些人本来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立案后如何撤销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销案件的途径会根据案情性质、审理阶段以及具体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若公安机关管辖并立案调查的案件,出现特定情境下,可以批准撤销:1.行为情节微小且无严重危害性,按法理标准不被认定为构成犯罪;2.针对犯罪行为的追究时限已经超过履行期;3.已按照大赦命令免除刑罚责罚;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有受害者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6.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样地,若检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符合以上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亦可由检察机关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撤销刑事案件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在正式立案追诉之前,即便是尚未启动诉讼程序期间,相关人员依然有权依法调查本案的关键证人,以便深入了解案情真相,为最终决定是否立案提供有力依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阶段进行的证人询问程序相较于立案之后的正式调查环节,其严谨性和规范性可能略显不足。因此,在立案前对证人展开询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力求所获得的证词具备高度的可信度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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