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电信诈骗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诈骗罪的一种吗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否完全归属于电信网络诈骗行动的一种协助行为,答案显然是的,然而这两个概念并非总是相伴出现,它们之间存在着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具体来讲,尽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专门针对的是提供互联网连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特定类型的协助行为,然而对于那些一般的协助行为,诸如提供场地、资金支持、信用卡转让、居民身份证租赁等等,以及那些尚未达到技术支撑重要性与关键性程度的行为,我们应更多地将它们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共同犯来进行判定。
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行为的促进作用方面,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情节的严重程度,只有在协助行为表面上虽为协助,实则构成了独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考虑援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从犯,则只需进行一般层次的分工考察即可。因此,如果有人向多名人员提供电话卡转让、银行卡借贷业务,那么只有在这些行为达到了决定性的程度并能够实际上驱动信息网络犯罪的实施,他们的行为才能被视为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助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在法律层面上,协助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将以“情节严重”作为定罪的基本要求和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凡是知晓他人正在借助网络实施犯罪,并向其提供协助行为的,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便应视为构成相应条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多于三个对象提供援助的;
(2)协助支付结算的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3)通过投放宣传广告等手段,提供给对方五万元以上的经济支持的;
(4)所获取的非法收益达到了一万元以上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网络、帮助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遭到过行政处罚,但后来又继续实施此类行为的;
(6)被援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产生的;
(7)符合其他可以判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如若行为人实施了上述条款所规定的行为,因确实存在社会客观条件的制约,无法准确确认被援助对象是否已经实际达到犯罪的程度,然而只要相关的金额总数达到了前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的五倍以上,或者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必须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三、帮助信息网络洗钱犯罪怎么判
协助信息网络洗钱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该类罪行者将面临以下惩戒措施:第一种情况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罪行的情况,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即对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惩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您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导。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不等同于电信诈骗罪,尽管两者有关联。此罪主要针对提供特定技术协助的行为,如互联网连接等,而一般的协助行为更多视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共同犯。此罪的成立需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只有当协助行为实质上构成独立犯罪时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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