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还能撤案吗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还能撤案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6 · 2005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撤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检察院既然已经批准了逮捕,就意味着检察院承认了公安机关关于犯罪嫌疑人人犯确实存在的罪行。在公诉案件中,即便获得了对方的谅解,这仅仅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而刑事责任部分则必须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无法撤销案件。然而,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后,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还能撤案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还能撤案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能否撤案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已经获得了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是无法撤回的。这意味着,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后,已经确认了公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对于公诉案件来说,即便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也仅限于民事赔偿方面,而刑事责任部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撤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检察院批捕后能不起诉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并不代表绝对不会提起公诉,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的不起诉条件。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现行法律法规第十六条所提及的特殊情况时,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能够免除刑罚的犯罪行为,人民检察院也可作出相应的不起诉决策。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同时解除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如果被不起诉者还需承担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处分甚至是没收其违法所得的话,人民检察院则应据此提出必要的检察意见,并移交相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各主管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后,应当尽快反馈处理结果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批捕一般怎么判的

检察院批准逮捕并非就必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会被定罪判刑。批准逮捕系一项强制性的司法程序,此举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相当大的犯罪嫌疑。然而,刑罚的宣告乃是法庭依据案情事实、证据以及各项法律条文作出的判断与裁断。在做出判刑决定时,法庭需要综合考量众多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实际状况、性质恶劣程度、情节严重性及社会危害性等等。若该案件的证据确凿无误,且被告人确实被判定为有罪,法庭便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施以恰当的刑事制裁。但是,在批准逮捕之后,仍可能出现诸多复杂情形。举例来说,随着案件深度调查的推进,若发现证据存在欠缺或是无法证明其案件犯罪的成立,检察院则有可能撤销对该案件的起诉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抑或在审判过程中,倘若被告方有可以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庭同样应当依法给予充分考虑。总之,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的最终判决结果实属难以预料,这必须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与判断。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无法撤回,表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公诉案件中,即便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也仅限于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仍需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撤案可能性小。法院会根据情况酌情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 刑事案件中检察官未批捕不意味着案件必撤销。未批捕后公安机关应释嫌疑人并报告,需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应取保或监视居住。案件是否撤销依后期侦查成果,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则可能撤销,若有新证据证明犯罪则继续推进,无固定期限,依侦查进展确定。
    2024-11-19 1424次阅读
  • 2024.05.21 2202次阅读
  •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应立即执行,特殊情况逮捕可能延误。自批捕至审查起诉,侦查拘役期一般不超两个月。复杂案件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偏远重大复杂、团伙、流窜、取证困难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增两个月。
    2024-11-14 807次阅读
  • 2024.10.16 1740次阅读
  • 在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未核准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在未来仍然存在被批准逮捕的可能性。假如在案件的持续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且充足的证据以至于需要改变原来未能核准逮捕决策的情形,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在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之后,再出现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那么,该检察院可能需重新做出关于批准逮捕的决策。
    2024-08-17 1462次阅读
  • 2024.05.21 1714次阅读
  • 1、一般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3、对于案情较为复杂、在期限内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1个月。
    2024-07-09 992次阅读
  • 2024.10.07 1135次阅读
  • 通常检方应在收到公安申请逮捕文件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案件严重复杂经上级批准可延长1至3日。检方决策基于案件实际、证据和法律,审查时考量犯罪行为、刑罚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2024-11-19 853次阅读
  • 2024.08.12 5312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