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不起诉决定书是结案吗
醉驾案件不起诉决定书是否视为案件终结
经由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地审查之后,如认为涉案行为人在醉酒驾驶行为中未达到足以立案追诉标准时,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时,应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向相关人员正式宣布和书面送达,同时需对行为人采取的扣押、冻结以及查封等强制性措施予以解除,依法容许其免受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不起诉是否能驾照
在醉驾案中,若不起诉,则无法保留驾照。
吊销驾照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起诉则属于刑事处罚层面,这两种处罚方式具有明显的性质差异性,尽管若撤销了刑事处罚,也不能因此改变行政处罚执行的力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醉驾行为,会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将面临获刑,并追讨罚金。
此外,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吊销,并且至少经历五年时间方能重新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醉驾与酒驾之间的区别及具体规定如下:
1.酒后驾车可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类。
这种分类主要依据驾驶人员血液和呼吸中的酒精浓度而确定。
酒精浓度低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不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属酒驾;
若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即宣告为醉驾。
2.国家司法体系将酒驾视为违法行为,而醉驾则构成犯罪行为。
只有在醉酒状态下犯罪者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暂时扣留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行政罚款,同时记取12分。
而如饮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惩罚则更为严格:
公安机关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并处5000元罚款,五年内不得再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首先将被吊销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
鉴于酒后驾驶而受罚的驾驶人,若再次酒后驾车,将被处以10天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
醉酒驾驶机动车者,由公共安全管理局采取安全强制措施使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者,将受到15天拘留和5000元罚款的重惩,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者,由公共安全管理局采取安全强制措施使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十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若在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由公共安全管理局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其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醉驾不起诉的5种情形有哪些
以下五种醉驾情形通常被不起诉处理:首先,情节显著轻微,即指饮酒时酒精摄入量有限,并未对其自身或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其次,坦白从宽,意为在犯罪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交代事实真相,并且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再次,立功表现,即在犯罪过程中,有协助司法机关成功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突出贡献;此外,初犯偶犯,即犯罪者系初次触犯法律,且该行为并非出于故意或者习惯性所为;最后,其他情形,如犯罪嫌疑人因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是否决定不起诉,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检察机关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后作出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若涉案行为人醉驾行为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有权决定不起诉。此时,应正式向相关人员宣布并书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依法免除其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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