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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无责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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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7 · 1861人看过
导读:若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前提下,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赔偿可以依法进行。具体而言,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行人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并未存在过失,亦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法无责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安全法无责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责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赔偿问题时,依据的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的条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若机动车一方并未存在任何过失行为,则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安全法63条规定如何处罚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中明确指出,行人不得轻易越过或是倚靠在道路隔离设施上,亦不得强行拦截正在行驶中的车辆或施加阻碍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的其他不当行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人,将会面临由公安机关给予的警告处分,必要时可处以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交通安全法关于逃逸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逃逸"的含义被明确指出为,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为了避免遭受法律制裁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这其中涉及到的相关法规条款重点包括:第一,由于肇事后逃逸,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给予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第二,如果肇事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构成了犯罪,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止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逃逸"行为往往会被判定为负有全责。

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同样存在过失,则可以适当减轻肇事者的责任。

总而言之,"逃逸"不仅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很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赔偿问题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发生事故,若机动车无过失,其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损失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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