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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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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7 · 1765人看过
导读:房屋预售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的详细阐述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房地产开发商与预先购买商品房者共同商定的协议,明确约定出卖方需在约定期限内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至预先购买方。此外,预先购买方须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押金,依照预定日期接受所购买的商品房,以此作为书面协议。
房屋预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房屋预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房屋预售合同无效之法律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达成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预售方应在指定时间内向预购方转让已完工的商品房所有权,作为交换,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并按照约定接收商品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当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藏或未披露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所导致的合同失效或者被宣布、解除等后果,预购方可要求出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利息,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此外,预购方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房屋预售合同有效吗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具体情况可被划分为两大类:

首先,如果出卖方尚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然其仍与某位购买者签订了该类型的购房合约,那么我们应该将此视为无效的协议;

然而,如果在诉讼程序开启之前,出卖方已经合法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我方将可以认定这一份房屋预售合同为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预售合同盖章房产部门需要多长时间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应该盖有公章之问题,目前暂无一致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申请数量以及相关材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的影响。一般而言,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齐备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运行流畅,那么在数个工作日之内便可完成公章加盖手续。然而,如若出现材料遗漏、需进一步核实或者审批环节较为繁琐等情形,则盖章所需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延长。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递交预售合同申请之时,务必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且合法,从而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延迟。同时,您也可以适时地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办理进度,以便于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方与预购方约定未来商品房转让的协议。若出卖方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预购方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同时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最高两倍购房款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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