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在故意伤害罪这一犯罪中,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心理状态。具体而言,行为人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必将导致对他人身体状况造成损害的后果,并且对此结果抱持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预先对于自身的伤害行为将给被害者带来何种伤害结果可能并不具备清晰的认知和追求意识。
然而,无论是何种程度的伤害结果,均涵盖在其主观犯意的范畴内。因此,我们通常可以根据实际的伤害结果来判断该行为属于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轻伤的犯罪行为同样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然而,如果行为人的重伤意图极其明显,例如试图严重毁损他人容貌,且已经开始实施相关行为,但由于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成功完成,即便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仍应当按照故意重伤罪(未遂)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会判缓刑吗
如若具备缓刑的适用资格,则可依法运用缓刑制度进行惩罚矫治。
缓刑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被判刑之人需为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人;
其次,必需满足以下四项具体条件中的任何一条。
这四个条件分别是: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具有明显的认罪悔过表象;
3.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会再次实施犯罪行为;
4.判决缓刑对其所在地域的社会环境及人们生产生活秩序并无严重消极影响。
此外,对于那些年龄不满十八周岁、正值妊娠期妇女以及超过七十五周岁的犯人,只要亦符合前述条件,便应依法作出缓刑判决。《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管制吗
故意伤害罪是存在被判处管制的可能性的。管制,乃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之刑罚形式之一。对于故意伤害罪之量刑方略,则须深度考量下述诸项具体要素:犯罪情节之轻重;受害者身体所受损害之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之主观恶性等等。假设犯罪情节轻微如仅构成本轻伤,同时犯罪嫌疑人具有真诚悔过之表现,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获得其谅解等情形,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处管制。管制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至两年之间,罪犯需继续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工作或劳动,并且在劳动过程中应与其他工人享有同等的待遇。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结果,终究将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裁决。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行为会损害他人身体且希望或放任此结果。虽有时伤害程度非行为人明确追求,但伤害结果均在其犯意内。故意轻伤未遂亦构成犯罪,而重伤未遂即使未造成实质伤害,亦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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