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什么情况可以不坐牢
危险驾驶罪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首先,若是犯罪者所犯下的危险驾驶罪行为,其情节明显轻微,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完全有机会获得刑事处罚的豁免。
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因危险驾驶罪而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员,他们还需要接受由治安管理部门进行的相关处罚措施。再者,该犯罪的具体实施方式主要包括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并且这些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达到恶劣级别。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也就是说他们明确知道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但是仍然选择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行为发生。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标准,通常会判处拘役,并且会附加罚金。
这项罪名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行为:
在公路上驾车猛烈追赶竞争对手,行为极其恶劣;
醉酒驾驶车辆;
作为客运服务提供者或车主,导致超出核定乘客数量或超速,使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相关物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伤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定罪证据链条怎么判
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的定罪所需具备的证据链条,通常包含了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无疑是其中最为核心的证据之一,只要其数值超出了法定的标准,便有可能构成犯罪。其次,证人证言,例如那些目击到驾驶行为出现异常状况的路人和同车乘客所提供的陈述,同样在定罪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者,执法记录仪所记录下的执法过程,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查处现场的实际情况。此外,书证,诸如驾驶证、行驶证等与驾驶资格及车辆合法性有关的相关证件,亦是不可忽视的证据来源。监控录像作为另一项重要的证据,可以直观地展现出驾驶路线以及驾驶行为的具体情况。若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事故现场勘查报告、车辆损伤鉴定等相关文件也将被纳入到证据链之中。通过整合以上各类证据,我们方能构建起一个完整且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从而为危险驾驶罪的确立提供坚实的依据。值得强调的是,所有的证据都必须要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特质,并且需要满足确凿、充分的标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该罪名进行依法审判并作出相应的量刑判决。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涉及危险驾驶罪,以下情形可免除刑事处罚:情节轻微、危害小的危险驾驶罪;已免除刑事处罚者需接受治安处罚。具体行为包括醉酒驾驶、追逐竞赛且情节恶劣。主观上,犯罪者需故意为之,明知危害公共安全仍希望或放任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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