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两项从重处罚有何标准
危险驾驶罪两项加重处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对于违法者因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而需要予以严厉惩罚的具体规则如下:若该人士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且其追赶竞赛行为极其恶劣;或者是在酒精作用下驾驶机动车;又或者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甚至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驶,那么将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然而,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定义
我们对“危害交通安全罪”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指在道路上以追求高速和激烈竞争为目的的驾驶行为,情节极其恶劣;
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以及在涉及校车业务或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中,其超载现象严重超出规定的乘员量,或者其车速严重超越规定时限的行为;
当然也包括那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众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
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本身已经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然而,当这种行为进一步引发了交通事故时,对其进行刑事判决需要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我们要关注事故所导致的后果,例如是否涉及到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大小等等。如果事故并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却非常高,那么这将被视为情节较为恶劣,通常会判处被告人拘役,并且处以相应罚金。而当事故导致有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时,那么它就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如果被告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被告人因为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也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是否积极赔偿等相关情节。
对于违法者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惩罚规定如下:若在公共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追赶竞赛恶劣、酒驾、校车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载或超速,将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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