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11个月后咋处理
取保候审十一个月后的处理办法
在经过取保候审阶段之后,若最终仍被裁定有罪并处以实体刑法,那么这并不妨碍对刑期的计算方式。在此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是无法用以折抵刑期的。关于管制的刑期,需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羁押,则每羁押一天可折抵为刑期两天。对于拘役的刑期而言,其起算日期同样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地,倘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羁押,则每羁押一天可折抵为刑期一天。
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其起算日期同样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羁押的,每羁押一天也可以折抵为刑期一天。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怎么理解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类似的案件处理措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执行的,旨在对那些未被批准逮捕或者虽然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约束,以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这些司法机构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逃脱,同时也可以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1年后,案子没审理完,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其最长的法律期限为一年。若在这一期间内尚未对相关事例予以终结审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依法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公安机关仍然认为存在继续侦查的必要性,那么他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当事人的强制性措施,例如将其转为监视居住等方式。在此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应该保持与办案机关的密切联系,以获取关于事例进展的最新信息。倘若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来寻求救济。此外,当事人还需积极配合事例的侦查以及审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及资料,以便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能够为自己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总的来说,当事人需要时刻关注事例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十一个月后,如被裁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取保期不折抵刑期。管制刑期从判决日起算,先行羁押的可折抵,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则从判决日起算,先行羁押的可折抵,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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