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会通知么
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依然有权在必要情况下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告知案件的进展。这样的通报往往是因为需要对嫌疑人进行进一步的询问、变更现有的强制措施、举行公审仪式或是案件出现了其他重大的发展变化。虽然取保候审为当事人在审判之前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但是他们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时刻做好与司法机构紧密合作的准备。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一定需要开庭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并不一定需要进行开庭审理。
若是涉及到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只要符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款要求,当事人便可径直向公安机构提出取保候审请求。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得综合多种因素来考虑,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金额的多寡、行为人在整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出的影响程度、是否为主犯或从犯、主观恶意程度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罪行等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谁去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主体,通常为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以及其在法律上具有合法代言权的代表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上述人员皆有权申请对案情进展中的嫌疑犯或被告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法定代言人则是依法具有代理人资格,得以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特定权益行为的人士,例如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事务中担任代理人。而近亲家属则涵盖了配偶、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等范畴。至于辩护律师,他们通常是负责为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服务的专业人士。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应向相关的办案机构提出申请,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等。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办案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取保候审后,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必要时仍可告知案件进展,如进一步询问、变更强制措施、公审或重大变化。取保候审虽给予一定人身自由,但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随时准备与司法机构紧密合作,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