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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几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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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2 · 1119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一般是14至37个自然日。公安机关针对涉嫌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实施拘留行动时,基本规定的拘留天数是10日,但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可延长至14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的羁押时间则可能长达37日之久。若需提请逮捕,应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至四日,而对于特别重大的嫌疑分子,拘留期甚至可延长至30日。
刑事拘留有几个时间

一、刑事拘留有几个时间

关于刑事拘留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普通刑事拘留,其限制期限通常为14到37天不等。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主要是因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其掌握的犯罪分子或犯罪事实来实施拘留行动,一般的拘留期通常设定为10日,但在特定情况(例如存在多个犯罪嫌疑人等)下,拘留期可能会延长至14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来说,他们在被拘留之后,羁押时间则可能长达37日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有义务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提交逮捕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拘留期可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特别重大的嫌疑分子,拘留期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在七日内做出最终决定。

此外,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指印。若被拘留者拒绝接受拘留,执行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使用戒具。在拘留结束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将拘留原因及羁押场所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当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任务时,也应通知被拘留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便后者能够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期通常为14至37天。公安机关依据犯罪情况拘留,一般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重大嫌疑分子可羁押37日。拘留后3日内需申请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特别重大可延长至30日。拘留需出示拘留证,被拘留者须签字按指印。拘留后24小时内需通知家属或单位,异地拘留需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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