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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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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2 · 1702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涉及挪用资金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示:首先,被告人需要利用其工作职务的便利条件,擅自挪用其所在单位价值在1至3万元人民币之间的财产资金,且该行为已经持续了至少3个月而尚未归还;其次,若被告人以赚取利润为主要目的,或者是为了实现其他非法利益,那么他也可能会被指控犯有挪用资金罪,此时其所挪用的资金数额需在1至3万元人民币之间;最后,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出于非法活动的目的,并且其所挪用的资金数额在5000至2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他同样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
挪用资金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点要求:

第一,行为人须有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或企业资金在1-3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款项超过了法定三个月未归还的情况;

第二,行为人要符合以进行盈利性活动为目标,擅自挪用公司或企业资金在1-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特征;

第三,行为人需满足以实施非法活动为目的,私自挪用公司或企业资金在5000-2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一条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若在公司或其他同行业企业中,董事长、执行董事、候补董事、部长、经理、副经理以及总经理、财务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以及普通职员借助自身职务上所赋予之特权与方便条件,有动用其所在单位资金予以私人用途或擅自借予他人谋取利益之行为,且涉及该金额达到相对较大的额度——即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对该行为若未能在超过三个月内予以归还。同时,即使在时间上并未超出此期限,但因金额较大而进行营业性活动或实施非法操作者,均应当依法提起诉讼进行深入调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的追溯时效怎样计算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诉讼时效规定,主要以法定的最高刑期为准则进行裁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数额较小的挪用资金事例,若无法归还,罪犯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反之,如涉及金额极大,那么罪犯将会接受七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制裁。在法定最高刑期未达五年的情况下,该类事例的诉讼时效为五年;而当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与十年之间时,其诉讼时效则为十年;至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的情况,其诉讼时效则设定为十五年。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则应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算。此外,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时效将从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一、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3万元资金超三个月未还;二、以盈利为目的擅自挪用1-3万元;三、为非法活动私自挪用5000-2万元。满足其一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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