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解除书在哪里拿
若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文书,应前往办案机构领取。按照正常的程序规定,当被通知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时,需要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交纳保证金决定书以及交纳保证金通知书等文件。随后,您需携带通知书前往相关银行缴纳款项,待银行在通知书上盖章确认收到款项之后,将通知书交还给警方手中即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如何限制的
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年;
拘役的罪犯,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均自判决之日起算。
若在整个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过程中,侦查、起诉和审理的工作不能中断。
倘若发现有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亦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顺延到期,都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而对于如何解除,则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及时地向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解除后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得以解除之后,一般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事件已经进行完充分的调查取证,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事实,此时警方就有可能将该事件转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或者选择撤销事件。如果事件被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指控,那么事件至此便告结束;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提出指控,那么他们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要求负责办理事件的机关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此外,他们也需要保证自己的通信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配合警方完成后续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个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确保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需解除取保候审,需至办案机构领取相关文书。接到缴纳保证金通知后,需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金决定书及通知书。随后,持通知书至指定银行缴纳款项,银行盖章确认后,将通知书交回警方。完成上述步骤,即可解除取保候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