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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逮捕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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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2 · 1537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是37天,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案件都会延续至37天的期限。若公安机关判定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话,应当在拘留期满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还可以延长1至4个工作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刑事拘留不逮捕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逮捕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长达三十七天不等,然而这个期限并非确定无疑地将会持续至37天。当公安部门确信有必要实施逮捕时,他们有权于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在特殊情况下,将此期限延长至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而检察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利立即释放在押人员。

在接到人民检察院关于不予批准逮捕的通告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解除人员的羁押状态。

若公安机关对于被扣留的人士,认为他们需要接受进一步逮捕调查时,应该于扣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复。

而人民检察院作为执法机关,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在七日内予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驳回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粗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不追究责任怎么办

在刑事事例中,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如未被追究相应责任,大致会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况:首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的事实,达不到法庭认定犯罪成立所需的标准;其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司法机关可能不将之视为犯罪行为。针对第一类证据不足的情况,侦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撤销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在判断事例情节轻微、无法确定为犯罪的情况下,同样需要依法终止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恢复正常,如果其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例如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等,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与此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以及执法水平,以确保法律得以准确地执行。

刑事拘留期最长37天,但非固定。公安可在拘留后3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天。对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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