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见同案家属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通常允许与其亲属进行会面交流,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侦查机关相应的规章制度,严禁干扰对涉案事件的合法调查工作的展开。尽管如此,这一点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与同案亲属之间的联系沟通,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能否与特定同案亲属进行会面交流可能还需要依靠具体的案件情节以及当地执法部门的操作实践作为依据,因为不排除存在特殊情况或者做出某些限制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可能被判定实行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其他附加刑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其次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有可能被判定为需负有期徒刑以上责任,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较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第三种情况则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妇女,因无法对其实施监禁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同时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最后一种情况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前,即使羁押期已经届满,案件仍然没有得到最终处置时,如果需要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手段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权益,也应当予以考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有没有期限限制
取保候审的时限具有严格限定。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相对应的执行机构批准,不得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划或县域范围;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等等。若出现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已缴纳保证金的人士将面临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包括要求其作出深刻反思,全额或部分退还保证金,或由新确保人替换原确保人在监管之下先行居住,甚至采取逮捕措施等严厉手段。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者可与亲属会面,但需遵循侦查机关规定,不得干扰调查。这不影响与同案亲属沟通,但能否与特定亲属会面需依据案情和执法实践,可能有限制或特殊情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