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审查公安吗
关于取保候审,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决定,其宗旨在于评估和审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潜在威胁性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公诉方将着重考察几个关键要素,如该当事人是否存在对诉讼程序构成干扰的行为,是否有意躲避司法调查或是审判程序,以及是否有真诚表达忏悔之意等等。一旦经过全面的审查与评估,公诉方便可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体检身体干嘛
进行取保候审体检的目的在于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各项正当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准予取保候审须满足以下关键要素:
嫌疑人为避免遭受恐吓、阻止其逃避刑事追责,有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惩处;
对于此类案件,取保候审并无引发社会不安全因素的风险;
嫌疑人生理上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还是在哺乳期育婴的母亲,均能通过取保候审方式防止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危害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告了会怎么样
取保候审期间再度面临指控,此种情形无疑具有一定程度的复杂性。首要的问题是,新的指控势必导致案情审理的范畴有所扩张。倘若新增指控与原有事件存在密切关联,这将对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相应时限产生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司法机构将会重新审视事件全貌,并结合犯罪嫌疑人所展现出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进行全面权衡。倘若新的指控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司法机构便有理由更改强制性措施,例如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羁押。然而,如果新增指控所能提供的证据有限,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仍有可能维持原先的取保候审状态。总而言之,究竟采取何种应对策略主要取决于新事件的具体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精准研判。
取保候审由公检法决定,评估犯罪嫌疑人在社会中的潜在威胁。公诉方考察其是否干扰诉讼、逃避调查或审判,是否真诚悔过。经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并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作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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