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缓刑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能够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缓刑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宣告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罚;
其次,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有期徒刑及以上的重罪,而采用取保候审这项措施并不会因此产生社会危害性;
再者,如果被告人生病严重,生活无法自主,或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最后,如果案件经过长期审理后仍未结案,且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离开居住地吗
在获得实施机关许可的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暂时离开发源地点。
依据1979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针对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施加义务,要求他们必须遵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不得涉足特定的场所,也不可与其特定的人员进行直接见面或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针对涉嫌犯罪者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我国刑法对于特定犯罪主体适用的宽大处遇制度之一,也是一种刑罚执行模式。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是在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时,为其提供的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而缓刑,则是对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段时间内,附带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原判刑罚将被视为已执行完毕。然而,最终是否需要实际服刑,还需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触犯新的罪行,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他们必须重新回到监狱中接受惩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等同于无需服刑的关系。
申请取保候审缓刑的关键要素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无再犯风险、对社会无重大危害,以及具备有效担保。申请人需展示悔罪表现,配合调查,并保证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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