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对于展开后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其具有可中断性。
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即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过程中,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得先前所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失去效力,进而需要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重新计算。
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若自诉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向其他具备管辖权的机关主张自身权益等行为,均有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展开后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其具有可中断性。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即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过程中,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得先前所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失去效力,进而需要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重新计算。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若自诉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向其他具备管辖权的机关主张自身权益等行为,均有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针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受案范畴,法律作了如下明文规定:
首先是由受害者本人提起诉讼方能地进行审理的案件;
其次是受害人具有相关证据能够确证的那些较为轻微的刑事案件;
最后便是在受害人有证据表明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到了被告人的侵犯,根据累犯理论,被告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对被告人做出刑事处罚决定的相关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收费标准,鉴于国家尚未对此作出统一规定,因此,通常情况下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来确立收费指导价格。至于律师费用的高低,则受多个因素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财产数额、代理律师的执业年限以及其在业界的声誉等。一般而言,律师收费方式包括按件计费、按照标的额比例收取或者按照服务时间计费等多种形式。您可以与代理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在此过程中,请务必选择具有正规资质且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
对于展开后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其具有可中断性。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即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过程中,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得先前所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失去效力,进而需要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重新计算。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若自诉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向其他具备管辖权的机关主张自身权益等行为,均有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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