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找当时的警察么
自警方实施刑事拘留程序以后,其实较之前者更应当与律师展开联系,因为律师才是专门的、专注于法庭辩护的专业人士。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犯罪嫌疑人或亲属,他们都有权利自主选择律师并请求其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此基础之上,他们甚至还拥有深入了解案件动态的机会,从而可以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利益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专业律师就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了,他们不仅能够在侦查环节中协助当事人解决法律疑虑,还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咨询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他们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此外,律师也能协助办理取保候审等事项,同时协助核实及收集有利于释清嫌疑的关键性证据,这对于最终达成无罪判决或者减轻处罚都有着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少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为14个自然日,自被拘押者进入看守所之日开始计算。
在这14天之内,相关机构需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而检察院进行核准所需的时间通常为7个工作日,此时间段包括在上述14天的总期限里。
若经核准后决定进行逮捕,则拘留期限将在原有基础上延长;
如果无法核准或者需要更改拘留方式,则须立即释放拘留人或是采取其他适当的强制性措施。
其次,对于需要额外延长拘留期限的案件来说,其刑事拘留期可延长至37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负责调查的警方机构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
同样地,若经核准通过,则拘留期限将会进一步延长;
若未能通过审批,则必须立刻释放当事人,或者采取相适应的替代性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放人出来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政策性的强制举措,其执行时限通常设定为14个工作日,然而,在特定以及附带条件下,可酌情将之延期至37天。待到扣押期行将期满之际,若无充足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嫌犯的罪行,或不存在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公安部门应立即解除对嫌犯的羁押,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的具体时长往往会受到案件复杂性及证据搜集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会出现差异。倘若您对于某一特定案件的刑事拘留期限持有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警方实施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或亲属应联系律师。律师能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保护合法权益,助力侦查、法律咨询、收集证据等,对无罪判决或减轻处罚至关重要。律师在此过程中作用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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