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可以请律师会见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自首次受到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者接受强制性措施开始,便可行使其授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的权力;而在侦查阶段,该项权力则仅限于由律师代理执行。因此,被依法拘留的人士是完全有权利寻求并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及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被拘留可以问看守所情况吗
若涉及到被羁押人员,仅有权限受限的特许律师才有可能获准与被拘禁人士会面沟通,亲朋或家属前往企图探视恐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此外,即使询问公安部门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也有可能因为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而受到保密要求的限制,难以获取实际有效的信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三、被拘留可以申请律师吗
拘留措施实施后,当事人拥有向法院申请聘请律师的权利。在涉及刑事范畴的事例当中,自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面临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便有资格委任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协助;而在侦查阶段期间,则仅能够委托受过专门训练的律师作为唯一的辩护方代表。当律师介入事例后,他们能为处于拘留状态下的嫌疑人提供多元化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申诉以及控告事宜,同时还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事务,以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申请律师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行政拘留的情况,尽管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但是律师仍然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与建议。总而言之,在面临拘留时,及时申请律师的协助将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起,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人。在侦查阶段,该权利由律师代理行使。因此,被拘留者完全有权寻求并聘请律师,获取法律咨询,并在法律事务上获得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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