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的债务子女可以追讨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必须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应缴付的税款及债务进行清偿。这就意味着继承人仅仅需要使用从被继承人处继承而来的遗产,去完成债务的清偿工作,若遗产的总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继承人有权力自行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倘若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权,那么也就无需承担之前背负的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了。因此,身为继承人的子女,其对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是应该以他们所能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除非子女自己愿意赔偿超出该数额之外的债务。若是子女选择了放弃继承,那就无需再背负起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母的债务是否会查封子女的财产
作为已成家立业之人合法结婚后生育的后代,他们名下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父母一方还是另一方陷入经济纠纷或产生债务问题,他们的子女都无需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这主要基于以下原则——每一位父母及孩子皆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他们各自需为自身参与的各类民事活动负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而在这众多法律实体间并无明确规定存在着法律上的共同赔付责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三、父母的债务官司怎么打
对于涉及到父母债务纠纷的事件处理方式,具体实施应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首要任务在于明确债务的性质属性,是属于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抑或是未加约定由夫妇双方进行分担的共同债务。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作为债务人的一方必须认真审查债权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是否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同时需要着手搜集对自身有利的相关证据,例如曾有偿付部分债务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能够证明债务形成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节的有力证据。假如身为子女的您想要协助父母解决债务问题,务必注意区分债务与家庭私人财产之间的明确界限,以防因为自己的不适当行为引发责任牵涉。在诉讼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参与法庭审理,清晰且准确地阐述事实真相及其背后的理由。总而言之,处理此类事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充分收集以及法律条款的精准运用。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需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可自愿承担超额部分。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总之,子女清偿责任以继承遗产价值为上限,除非自愿超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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