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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诉夫妻两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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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7 · 1693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人于事后进行追认的债务事项,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针对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责任皆属夫妇共同债务范畴。因此,若在借款合同上写下夫妇二人共同签字,或者有一方在事后予以确认此项债务的存在,抑或是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需而产生,则原告可向这对夫妇提出诉讼以要求其归还债务,该行为将被视为合法有效。
借款合同起诉夫妻两人有效吗

一、借款合同起诉夫妻两人有效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条款规定,若发生于夫妻之间具备共同签署或有任一方对债务进行事后确认,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皆应划归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故此,如若借款协议上的署名均由夫妻双方共同完成,或者存在任何一方在事后对此债务进行了明确承认,又或者该笔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方面,那么向夫妻双方提出债务偿还要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反之,若仅见夫妻一方的签名出现在借款协议之上,并且该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理论上来说,它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在此情况下,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证据显示该笔债务已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提出债务偿还要求。总而言之,关于借款协议能否对夫妻双方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与用途,以及是否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提起诉讼就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若涉及相关合同纠纷而欲采取法律行动提起诉讼,则通常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及司法管辖权

与此同时,须特别指出借款合同本质上属于具有双向义务关系的双务合同,其附加协议的标的物为货币,故在办理此类诉讼时,双方当事人均需按照合同规定,分别承担各自角色对应的各项责任、义务。

在此前提下,依据惯例,标的物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将作为主要主管机关受理该类诉讼案件。

此外,如当事人之间另具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中所载明的地点即视为合约履行地,同时也适用于确定司法管辖机构的归属问题。《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借款合同起诉需要什么

如您希望提出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应准司法文本如下:1.诉求书:明确界定事件中原告及被告之身份信息,详述诉讼目的及相关事实与依据。2.借款合同正本及其副本:此乃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的核心证据。3.支付款项之凭证:例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实借款确实已被交付。4.被告之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居住地址、联络方式等,以确保被告身份明确无误。5.倘若涉及利息约定,务必准备相关证据加以佐证。6.能证明曾催讨款项及对方明确表明拒不偿还之证据,如在线沟通记录、email往来等。在正式立案之前,请务必关注诉讼时效之限制,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之诉讼时效为自争议产生之日起计满三年。同时,在选择可行使管辖权之法院时,应优先考虑被告之居住地或合同即期履行地所在地之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签或一方事后确认、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若借款协议双方共签或一方事后确认,或用于家庭日常所需,可向双方追债。仅一方签名且超出日常需求,则非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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