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满一年检察院会收监吗
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之后,检察院会否采取收监措施?
首先,我们需探究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标准与条件。通常情况下,公安机构或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流程当中,如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在该案件被移交至法院之后,法院也有权利继续对该人员进行取保候审。但是,若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其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话,有权依法对其实施羁押及收监执行。
此外,若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且判定其应实施实体性徒刑,则会在法庭当场将其羁押,同时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满一年移交检察院正常吗
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也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适用期限为一年。
如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那么便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全力追责涉事相关责任人。
当然,具体的处理决定还需要依据司法机关的深入调查结果做最终评定。
取保候审作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质上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某些已被逮捕但仍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开具相应的保证证明文件。
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嫌疑人或被告人以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从而不对他们实施拘留或暂缓实施监禁,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满一年后如果还没判怎么样
当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且过去一年之后依然尚未获得判决结果时,存在着多种可能性。首先,若该案尚处于侦查阶段,那么公安机关很有可能就会对其采取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如监视居住等。其次,倘若本案已然步入了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那么检察官或者法官将会依据事例具体的事实和情形做出相应的决策。一般而言,司法机构会对事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若是证明相关证据并不充分,则有可能会做出不起诉或者宣布无罪的宣判;反之,假如证据确凿,事例将被继续推动并审理下去。在此期间,违法者或者被告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关保持联系,以获取关于事例最新进展的信息。
取保候审满一年后,检察院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收监。若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法院判定应执行实刑,检察院可决定收监执行。法院在审核案件过程中,若认为不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也有权实施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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