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是否转公诉
侵占罪是否应当由公安机关转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侵占罪在法律程序上不可转变为公共诉讼。究其原因,这是由于侵占罪被划分为告知才处理的范畴内,因此仅能由受害者自行发起诉讼,无法转化为公共诉讼的形式。
然而,若一个犯罪既有自诉性质又具有公共诉讼的特征,那么它便有可能被转换为公共诉讼。公共诉讼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特指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调查机关)完成侦查工作(调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部门后,依据法定权限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者依法决定不予起诉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是否可获刑
侵占罪无疑将面临刑事制裁,一旦达到犯罪程度,定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然而,若侵占金额微不足道,尚未构成刑事犯罪范畴,那么便无法获得刑罚。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对于构成侵占罪的行为人,应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者,则会被判处两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外加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是否公安立案侦查
侵占罪在法律规定中被列为自诉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将应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在犯罪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在此类事件中,受害人需要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而后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予以正式立案审判。但是,若涉及到侵占国有财产,或者侵占的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对其进行退还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总的来说,关于侵占罪是否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法律解答及援助。
侵占罪作为告知才处理的犯罪,应由受害者自行起诉,不转为公诉。但如案件兼具自诉与公诉性质,则可能转为公诉。公诉是检察机关审查侦查机关移交的案件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审查判决或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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