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必须提请逮捕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并非作为逮捕的必经程序,而是为了保证已确定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依法出席法庭审理活动,从而进行辩护和举证。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尚未被批准逮捕,只要他们符合相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也可依据实际案情和司法工作中的具体需求,对其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开庭后会收监吗
关于您关注的取保候审问题,我们在此做出明确解答。
在法院进行审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收监的。
只有当法院正式宣判之后,才可能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收监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取保候审的阶段,基本上只要被取保候审者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都是不会采取收监措施的。
取保候审制度其实是由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性的手段。
简单地说就是,在惩罚犯罪分子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个司法部门,针对那些还未被正式逮捕但又需要对他们的强制措施做出变更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法律的惩罚,都需要责令这些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要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随传随到。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在于不对这些嫌犯进行羁押人身自由,或者是在短时间内取消对他们的羁押。《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必须律师办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强制要求通过律师代理来进行取保候审的请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甚至辩护人等均有权利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务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能够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他们深谙法律法规,能够更为高效地整理和搜集有利于事例进展的各种证据和资料,同时编纂优质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能有效地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磋商以解决事例中的实际问题。若您或您周围的朋友正在面临取保候审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当然,申请人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亦是当事人应有权利之一。
我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非逮捕必经程序,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庭审理并辩护。符合条件者,即使未逮捕,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也可据案情和司法需求,直接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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