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取保候审要哪些证据
涉及醉驾案件取保候审所需之证据通常包括且不限于下述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与此密切相关之证明文件,以此作为确定其自身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的基础。
其次,作为判定醉酒驾驶行为关键依据的酒精测试报告。
再次,有可能需要提供证人证言,例如同乘车辆人员或者现场目击证人的阐述。
此外,或许还应包含关于被告人认罪态度以及其悔过表现等方面的相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取保候审还会进看守所吗
依据我国相应的司法法条条例,是否会在取保候审阶段之后将被告人收押,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规则的行为,就极有可能面临回归监狱服刑的可能性。
对于已被法院裁决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若再次触犯相关规定,将会责令其现场写下深刻的反省悔过书,同时要求他们重交保证金或者提出新的担保人替补,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监管,甚至可能依法批准将其逮捕关押。
当罪犯或被告的违规情节达到需要逮捕的严重程度时,法院有权先行对之实施拘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醉驾取保候审移交检察院后怎么判
在驾驶员因涉嫌酒后驾车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后,相关案件将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然而,正式判定的法律后果取决于诸多因素。检察机关将会对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以确定是否应当提起公诉。如果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那么法院将结合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他/她对所犯罪状的承认程度、是否存在任何前科记录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通常情况下,酒后驾车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拘役以及罚金。如果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较低、自愿认罪并且没有其他加重处罚的情节,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被告人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以便为自己争取到更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醉驾案件取保候审需提供的证据包括:被告人身份信息及证明,酒精测试报告,证人证言,如同乘人员和目击者阐述,以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的证明。这些证据旨在确认被告人情况、社会关系、醉酒驾驶行为,及其悔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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