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在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已经失效之后,根据通例,刑事责任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追究。然而,若该案件已经进入立案程序或者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授权,那么其追诉时效将会被豁免。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旨在敦促权利主体及时采取行动主张自身权益,同时也充分顾及随着时间流转,相关证据可能会丧失,从而使对犯罪行为的追责变得更具挑战性。但是,对于那些可能对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行为,即便追诉时效已经期满,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犯罪追诉期限如何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各类刑事犯罪的追究时效期限,通常在五至二十年内定夺:
1.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若经过五年没有被提出起诉,将不予再进行追究和处罚;
2.而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至十年之间的犯罪行为,如果经过了十年仍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追究和惩罚,那么也将被认为不再具有起诉价值;
3.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此类案件如果经过十五年仍未被提起诉讼,那么其诉讼有效期也将被终止;
4.同时,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倘若经过了二十年仍未受到过任何起诉和追究,那么同样将不再具备诉讼价值。《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犯罪追诉期如何计算
关于刑事犯罪追诉期的具体计算方式,它主要根据被追诉者所涉及罪行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
若被追诉者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则为五年;若被追诉者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则为十年;若被追诉者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则为十五年;若被追诉者所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其追诉期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另外,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之前罪行的追诉期限将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除此之外,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已受理事例之后,被追诉者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样地,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失效后,刑事责任通常不再追究。但若案件已立案或获最高检核准,追诉时效豁免。时效制度旨在促权利主体及时主张权益,并考虑证据随时间丧失的挑战。但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犯罪,时效期满仍可能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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