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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贷未还清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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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09 · 1185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若房贷还没还清,要过户房产,通常有俩办法。其一呢,就是先把贷款还清,把抵押解除掉,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其二呢,得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把贷款人给变更了,办好相关手续后就能过户啦。要是没法一下子把贷款还清,那就商量让拿到房产的那一方接着还贷款,并且得在离婚协议里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给明确清楚咯。
夫妻离婚房贷未还清如何过户

一、夫妻离婚房贷未还清如何过户

夫妇离婚时房贷未清要转移房产所有权,一是提前还清贷款解押后办过户;二是征得银行许可变更贷款人并办手续。若不能一次结清,双方协商由得房方还剩余贷款,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责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房产未分割,物业费谁交怎么算的

离异夫妇财产未分割完时物业费分摊:若共同居住,应双方平均分担;若仅一方居住,可能需独自承担。但具体要参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房产使用和款项负担的规定。若无相关约定,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则建议用法律手段。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来确定物业费的分摊方式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夫妻离婚房产未分割,物业费谁交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财产尚未做出合理划分,那么物业费用往往应当有实际占有并使用该住房的那方先行交纳。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均未实际占用这份房产,他们则可以进行深度的探讨与商议,尝试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承担这部分物业费用。这种处理办法本质上源于公平公正这个基本原则以及实际占用住房的具体情况。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夫妻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想要过户房产,一般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另一种是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后过户。如果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协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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