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第一步该怎么做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首要步骤便是撰写完整无误的起诉状并收集相关证据。起诉状需详细列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础身份信息,陈述清晰详尽的离婚原因,以及针对婚姻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关键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在证据环节,例如能够证明原被告间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如持续分居的证明文件、家庭暴力事件的相关记录等,都需提供细致充足的准备。
同时,务必明晰地准备好自身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以备使用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第一庭是调解吗
在启动诉讼程序要求离婚之际,法院的首要步骤便是展开调解环节,此举旨在寻求积极的途径来缓和夫妻双方间的紧张关系,推动双方实现妥善的解决方案,进而避免因离婚问题而产生更多的纷争或障碍,以及设法就有关事宜寻求共识和成功决议。
然而,若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各方面因素进行详尽的审判并作出公正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去哪里办理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初始阶段,首要任务便是精心拟制起诉状以及搜集归纳相关的证据材料。随后,将整理完备的上述文件资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在大多数情况下,原告会选择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实际常驻地址并不相符,则应向被告实际常驻地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启动离婚诉讼前,需撰写详尽起诉状,含双方信息、离婚缘由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主张。收集关键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确保充分。同时,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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