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由谁提起诉讼
诽谤罪被视为介于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之间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类犯罪的主要举证责任落在受害方身上,通常情况下,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有权选择自行向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启动诉讼程序。
然而,若涉及诸如公共利益等重大因素,警方或检察机构亦可依法行使职权,对涉案人员展开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诽谤行为所引发的社会负面效应极为严重,那么此类案件有可能会从自诉性质转变为公诉案件,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公众利益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由谁管辖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诽谤罪的审理权限通常归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在此过程中,刑事案件的首次审理原则上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负责。然而,若案件情节严重且复杂,则可由上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三、诽谤罪由谁定罪量刑最轻
关于诽谤罪的认定与判决,其严厉程度并非基于审判者或裁决机构的身份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诽谤罪的定罪量刑需依据具体案情、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严谨评估和判断。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诽谤行为的严重性、所引发的不良影响、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以期实现公正合理的量刑结果。若诽谤行为情节轻微,并未产生严重社会危害,且被告方能够积极主动地承认错误、表达悔意,那么其可能会得到较为宽大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具有自诉与公诉交织的特性。依据法律,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多由受害方承担。受害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选择是否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以启动法律程序。这一制度旨在保障个人名誉权,维护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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