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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完成形态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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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09 · 1180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的完成形态通常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实现对财物控制为标准哦。就好比,盗窃者把财物从原主那偷走并带离,这就构成了盗窃罪既遂啦。像这种实际拿到并掌控了被盗财物的情况,就说明盗窃行为完成啦。但要是因为一些意外原因没能实际控制财物,那就可能是未遂啦。
盗窃罪的犯罪完成形态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犯罪完成形态是怎样的

盗窃罪案件中,判断犯罪完成形式看行为人是否成功非法占有并有效控制他人财产。若盗窃者成功获取并掌握财物,盗窃行为就完成,如将他人财物转移出原所有者控制范围则构成既遂。但因不可抗力未实际控制财物则为未遂。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盗窃行为处于何种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有几种

盗窃罪犯罪数额评估标准分几类:一般偷盗公私财产 1000 至 3000 元为“数额较大”,30000 至 100000 元为“数额巨大”,300000 至 500000 元为“数额特别巨大”。但不同地区因经济水平差异,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不同。该标准用于界定盗窃犯罪的严重程度,以便准确量刑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三、盗窃罪的犯罪数额认定条件有哪些

盗窃定罪金额分三档: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3-10万元为“数额巨大”,30-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随地区经济差异调整。金额非唯一标准,多次、入室、带凶器等恶劣情节也可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犯罪完成形态通常是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了他人财物,并且实现了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也就是说,当盗窃者实际获得并掌控了被盗财物,盗窃行为就算完成。例如,盗窃者将财物从原所有者的控制范围偷走并带离,就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但如果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财物,则可能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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