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是打到公司还是个人
通常,工伤赔偿金直接汇入受伤员工个人账户,确保快速全补偿,保障其权益。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无法妥善管理资金或双方协议指定,赔偿金可能转至公司账户。此举灵活应对不同需求,确保补偿到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是不是一次性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工伤赔偿未必能够一蹴而就地获得全额补偿。通常情况下,某些赔偿项目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方式进行支付,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而,在此之外,还有一些款项可能是需要按照固定周期进行支付的,例如伤残津贴。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送达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雇主方的支付意愿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伤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工伤赔付不只是保险公司的事。工伤保险制度下,大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雇主在未给员工买保险时独自担责。已投保时,基金负责工伤治疗费等,雇主负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赔偿一般会直接打到受伤职工本人的账户。这是为了确保职工能够及时、足地获得赔偿款项,保障其合法权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职工无法有效管理和支配赔偿款,或者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也可能会打到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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