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必须都买吗
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险与商业险是否需要双双购买
汽车商业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非强制要求同时进行购买,后者被定义为强制性支付的车辆保险,作为车主,您有义务进行购买;
然而,汽车商业保险乃取决于车主个人选择情况下的投保项目,其中涵盖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身划痕险以及座位险等等。
车主可依据自身需求及预算,灵活选择购买交强险或制定更为完备全面的商业保险计划,例如选择购买仅包含交强险的组合,亦或是选择购买包含车辆损失险与交强险在内的综合性保险方案,又或者是选择购买包含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以及交强险在内的多重保障型保险方案。当然,车主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购买汽车商业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需注意的是,如此操作可能会导致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申请理赔时面临一定程度的繁琐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买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独立购买策略
在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事务中我们发现,交强险的投保过程依据被保险人的个体需求和意愿而定,各个保险机构并无权拒绝此类业务的办理,亦不能借故拖延或者随意解除相关约定。
此外,每一个参与交强险经营的公司都不得将商业保险作为附加条件进行强制性的捆绑销售,否则,广大车主朋友有权向当地的保监会进行投诉和举报。因此,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现实情况来看,交强险与商业险通常都是可以分别购买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交强险和商业险死亡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交强险对死亡理赔额度的调整,在涉及到责任归属的情境之下,死亡及伤残类别的赔偿额度已被提升至了一定的水平。
然而,对于商业保险而言,每次死亡赔偿的详细数额及其适用条件往往需依照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加以明确。
至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以及基准,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条例等文件。而对于商业保险,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以及相应的保费额度都会对最终的理赔数额产生影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汽车保险中,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而商业险则是自愿选择。车主可以只买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购买更全面的商业保险,如车损险、三者险等。此外,也可在不同公司分别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但理赔时可能较繁琐。总之,车主应灵活选择,确保保障全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